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12月30日)
发文部门: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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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3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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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0日,我地区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17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件(来电1件)。本批交办的信访案件中,生态类案件1件。26日,我地区向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上报第17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督察组交办我地区的1件举报案件中,办结1件。其中,案件情况不属实1件。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七批 2021年12月29日)
序号 | 省内 编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属实 | 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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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51 | x2hl202112190006 | 绥芬河市建鑫矿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呼玛县天望台山金多金属矿存在违规占用林地,毁林开矿问题。 | 大兴安岭地区 | 生态 | 经调查,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呼玛县位于大兴安岭东麓,黑龙江上游西南岸,总面积143.4万公顷。辖区内驻有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韩家园林业局,施业区面积80.2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4999.9万立方米、61.6万公顷、77.1%。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一是该项目为探矿项目,尚未转成采矿项目。绥芬河市建鑫矿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取得位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天望台山金多金属矿(以下简称金多金属矿)预查探矿权,2012年5月18日勘查等级进入普查阶段,2016年11月16日勘查等级进入详查阶段,2021年1月9日办理了详查延续手续。该金多金属矿项目至今仍处于探矿阶段,探矿权手续齐全,在现场检查中没有发现以探代采行为,也没有发现存在违法开矿行为。二是审查林地许可手续。(1)2016年3月28日,取得有效期2年,面积为1.2198公顷的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大署资许准〔2016〕012号);(2)2018年4月28日,取得有效期1年,面积为0.9446公顷的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大署资许准〔2018〕024号);(3)2019年4月23日,取得有效期1年,面积为0.9446公顷的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大署资许续〔2019〕001号);(4)2020年3月20日,取得有效期1年,面积为0.9446公顷的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大署资许续〔2020〕001号);(5)2021年9月3日,取得有效期10年,面积为0.6066公顷的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大署林草许续〔2021〕016号)。连续6年均取得了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手续。三是实地进行用地测绘。根据临时使用林地许可批复的总面积2.1644公顷、有效期内占地总面积0.6066公顷、已恢复林地面积1.5578公顷、林木采伐许可蓄积总量33.1立方米,韩家园林业局森调设计大队于12月20日再次使用gps进行测绘,实测已恢复林地面积1.5562公顷,实测现林地使用面积0.6064公顷,实际采伐蓄积量小于33.1立方米。已恢复林地面积和现林地使用面积均未超过批准范围。该项目林地许可、林木采伐许可、探矿权许可手续齐全,而且较好地恢复了以前年度临时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 | | | 不属实 | | 已办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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