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号】大兴安岭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发文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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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29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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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9日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确保林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棋牌室、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一律关停,具体开业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区足疗、酒吧、茶庄(社)、咖啡厅(馆)、球馆、健身房等休闲健身场所一律关停,具体开业时间另行通知。
三、全区美容、美发场所一律关停,具体开业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县(市)、区、林业局要设立定点宾馆(报地区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备案),并在火车站、机场安排专人专车接送外来人员入住,入住人员要实名登记,公安、疾控部门和社区要严格落实包保制度,建立台账动态管理。除各级防控指挥部设立的定点宾馆和安排使用的宾馆外,全区宾馆旅店一律关停,具体开业时间另行通知。保留使用的宾馆要每天2次进行消毒,入住人员要每天2次测量体温。
五、各县(市)、区、林业局要在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关停人员密集的大型商场(超市除外),具体开业时间另行通知。超市工作人员和进入超市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市场监管部门落实专人负责监管。
六、全区返乡人员一律居家隔离14天,每日检测体温,落实包保制度,14天期满无异常后,方可解除隔离,其中公职人员期满报告所在单位后,方可返岗工作。
七、本公告要求的所有关停事宜,各地务于2020年1月29日13时前完成。
终审:平台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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