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号】大兴安岭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27 11:1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全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确保林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公路客运车辆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运营,通往区域外的公路客运车辆一律停止运营。除内蒙古途经加格达奇区的公路客运车辆外,其它区域外公路客运车辆不得进入本行政区域。内蒙古途经加格达奇区的客运车辆严禁在我区停靠上下客(在客运站下车的,乘坐火车、飞机出行的旅客除外)。

二、大兴安岭地区车籍出租车不得驶出本行政区域,外地车籍出租车不得驶入本行政区域。

三、自驾车辆进入本行政区域的:

1、车内人员户籍在我区的(含外地返回人员),经体温查验合格后可以进入本行政区域,但按照规定需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各县(市)、区、林业局要以乡镇、林场、社区、村屯为单位落实双重包保制度,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到定点医院就诊。

2、车内非我区户籍的人员(返回人员除外)不得进入我区,就地劝返。

四、公路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及随车人员要在公路检查站经体温查验合格,登记备案后,可以进入本行政区域,如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到定点医院就诊。

五、各县(市)、区、林业局在公路进出口已经设置检查站的要全面落实检查核查、体温检测工作,尤其是加格达奇区、漠河市、呼玛县通往区域外的进出口检查站要严把检查关,做到万无一失。各乡镇、林场、村屯也要设立检查岗卡,对探亲访友等流动人口实施管控。

六、各县(市)、区、林业局的机场、火车站、客运站要设立留验站,在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对过往旅客全部进行体温检测,严格排查甄别。凡是区域外来我区的人员均要登记造册、宣传教育、跟踪检测,有武汉旅居史人员要进行重点管理,建立台账,落实双重包保制度。严禁接送站(机)人员进入候车室和候机楼内,并设立进出站(港)旅客专用通道和隔离室。

七、各县(市)、区、林业局要指导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加大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防疫力度。

八、返回人员要严格执行《大兴安岭地区返乡人员隔离观察暂行管理办法》,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场所,其中公职人员可利用微信、钉钉等现代化办公手段在家办公。有疑似症状人员要积极配合包保责任人工作,立即到定点医院就诊。

九、全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请广大群众暂不到宗教活动场所参观、聚集、开展祈福活动等。

十、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大兴安岭技师学院推迟春季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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