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黑龙江省 加格达奇大兴安岭啤酒厂1号供水井饮用 天然矿泉水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 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自然资源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04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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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大兴安岭啤酒厂1号供水井饮用天然矿泉水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4日
终审:自然资源局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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