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 边督边改公开情况(12月27日)
发文部门: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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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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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我地区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14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件。本批交办的信访案件中,大气类案件1件。23日,我地区向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上报第14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督察组交办我地区的1件举报案件中,办结1件。其中,案件情况不属实1件。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四批 2021年12月26日)
序号 | 省内 编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属实 | 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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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8 | x2hl202112160030 | 举报人认为,黑龙江省3000多家粮食烘干企业均不应使用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部分已使用生物质锅炉的企业存在遇有关部门检查时使用生物质颗粒料,检查后改用原煤的问题。 | 大兴安岭地区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我区以林为主,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66.6万亩,不足全域面积的2.1%。由于气候不适于种植玉米,且小麦价格较低,在国家粮食补贴政策的引导下,全区粮食作物以大豆为主,小麦、玉米总种植面积和产量分别为6.51万亩、1.8万吨,仅占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的2.4%、6.5%,且农户多以散粮销售为主,随收随销,粮食烘干市场需求较小。按照国家要求,我区对储粮烘干企业严格管理,严格遵循国务院和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对储粮燃煤烘干设备进行生物质燃料改造,或者对储粮燃煤烘干设备实施“两断三清”,并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2020年6月,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我区对建成区6家储粮烘干企业进行了燃煤烘干设备集中整治和改造,2020年10月末全部完成。其中,加格达奇区4台储粮燃煤烘干设备有3台已改成生物质燃料烘干设备,1台进行了“两断三清”,不再启用;呼玛县2个储粮烘干企业也已完成生物质燃料烘干设备改造。整治结束后,由于秋收时天气晴朗,粮食含水量较少,而且随收随销,导致粮食烘干需求下降,加格达奇区能够使用的3台生物质燃料烘干设备有2台没有启用,仅有1台于2021年8月底燃用生物质燃料生产了1天;呼玛县2家企业,仅有1家企业于2021年11月燃用生物质燃料生产10天。经查阅相关检查记录、问询当地监管部门和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改用燃煤的违法行为。 | | | | 不属实 | 下一步,将责成各区、县(市)政府逐步推进建成区外粮食烘干设施清洁燃料替代,鼓励生物质燃料替代,降低燃煤使用量,减少燃煤污染;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确保淘汰的不复用、改造的不掺烧、燃煤的保达标。 | 已办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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