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起露天焚烧秸秆将受到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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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2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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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鞠春艳)9月15日,记者从全区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我区将秸秆焚烧纳入网格化监管体系,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并建立地区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即日起露天焚烧秸秆将受到严厉的责任追究和处罚。
林管局副局长姜蒙红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
会议宣读了《关于建立大兴安岭地区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中共黑龙江省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建立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的通知》。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麻痹思想,防止燃烧秸秆导致秋防第一把火,一旦出现问题坚决问责。要严格实施属地化管理,各级政府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开展组织和动员工作,形成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要明确各部门分工,牵头单位和各职责单位分清责任,落实工作横向到边,互相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发挥我区防火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的特色优势,在9月15日进入防火期后,立即把秸秆焚烧纳入火源防控范围,及时发现、定位焚烧秸秆的地点。环保部门要加大督查督导力度,与各责任主体签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责任状,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地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展督查督导工作,发现问题严格按规定处理。
各县(市)、区,林业局,农工商公司设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责任编辑 窦宪彬 执行编辑 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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