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教育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8 16:4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大教字〔2022〕4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按照地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开展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为集中开展全区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地区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艳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焦德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春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滨  二级调研员

     王怡旻   副处级督学

成员:由基础教育科、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科、规划财务科、安全科负责人担任。

地区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等工作。  

各地各校要按照《通知》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本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局

2022年11月8日   

终审:教育局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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