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教函〔2022〕11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地直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的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通知》和《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全省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推进会议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应该是师德师风。高尚的师德师风是教师安身立命的根本,《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项准则》为教师从教行为确立了基本规范,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十项准则,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树立起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更好担负起“四个引路人”的历史使命。各地、校(园)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师风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准则,健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激励惩戒等制度机制,严肃查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二、坚持构建体系,落实管理措施
1.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学习教育。各地、校(园)要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项准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把师德师风教育纳入常态化学习,有计划、有组织、有实效地开展师德专项教育活动,以学习促建设、以学习促管理,让师德师风学习内容真正入脑入心。要坚持正面引领和惩戒警示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深刻认识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使命,清晰知晓教师职业道德准则要求。
2.坚持正面引领,挖掘教师先进典型,用身边先进事迹教育身边人。各地要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挖掘教师队伍先进典型优秀事迹,通过视频、公众号、美篇等多种形式树立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师德先进人物宣传力度,用身边的榜样传递师德的力量,在全社会展现新时期教师队伍教书育人的良好新形象。
3.组织开展全面自查。从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各地、校(园)要深入开展全面自查,重点聚焦体罚、侮辱、谩骂学生等恶劣行为,开展专项自查工作。组织教师师德师风状况自查,全体教师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要求,逐条进行自检自查,特别是深入检省自身是否存在体罚、侮辱、谩骂学生的行为,是否存在课堂教学或与学生及家长交流中言语不文明、不适当的情况。同时采取家长座谈会、年级组研讨会、教师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了解每一位教师的日常言行,对违反师德师风的反面典型及其处理情况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提醒,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查处违法违纪违规反面典型。各地、校(园)要把严厉查处体罚、侮辱、谩骂学生的行为与整治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等“微腐败”行为一同推进、一同打击,坚决刹住不良之风。特别是元旦、春节、明年的三八妇女节等关键时间节点,要再安排再部署。要不断加大惩处力度,对无视师德师风相关规定、顶风违法违纪违规的,要联合当地纪检部门从严从重从快严肃处理。要建立逐级报告制度,学校发现违法违纪违规教师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各地也要第一时间上报地区教育局。对作出处分的,每季度要向地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报告情况。
5.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管理制度。各地、校(园)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师德师风管理制度机制,把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要求贯穿到教师培训、教学管理、评奖评优、晋职聘用各环节,强化日常检查、考核、评价、监督,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各地、校(园)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报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开言路,畅通监督渠道,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坚决不给有违师道尊严的不良行为存在的空间。地区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
6.关注教师身心健康,强化人文关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区教育系统广大教师不仅承担着学校教学工作,同时承担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彰显责任和担当。各地、校(园)要采取多种方式强化教师人文关怀,关心教师的生活、教师专业发展,用温暖关爱教师、用关爱致敬坚守,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的条件。要针对性的开展关爱教师行动,真正解决教师工作中的困难,缓解教师工作生活的压力,保证教师以良好的心态投入工作与生活。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落靠责任
一要高度重视推动。各地、校(园)要把强化教师师德师风管理工作作为长态化重要任务来抓,摆上重要日程,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整治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要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校(园)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建立高效运转的工作推进体系,明确任务,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学校要利用校本培训、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特别是在破解师德顽疾问题,切实担负起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措施,把压力传导到每一位教师。
三要强化督导问责。各地、校(园)要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督促事项,牢牢抓在手上。对所属学校每个班级学生信息、家长信息、任课教师信息等情况掌握要准,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予以问责,情节严重的作出党纪和政纪处理。
请各地、校(园)于11月12日前将本地开展师德师风自查情况及所属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上报人事与教师工作科邮箱dxaljyj8502@163.com。同时各地将挖掘、树立和宣传教师队伍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先进典型材料每月上报1至2篇(公众号、视频、美篇、文字材料等)。
联系人:张丽娜 联系电话:2120755
附件:全区中小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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