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行动方案〕的函》的通知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教育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5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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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函〔2022〕11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地直各学校(学院)及机关幼儿园:
2022年10月18日,行署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行动方案〕的函》(大署发改函[2022]105号),要求我区各地、各系统在谋划实施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时,尽最大可能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帮助当地群众通过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按照《方案》部署,地区教育局对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直属有关教育单位认真按《方案》要求落实落细相关工作,重点谋划三年内能够计划实施“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建立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调度、上报。请各地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相关项目报地区教育局发展规划科。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地直学校要及时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并由当地教育部门备案。
三、严格规范管理,各地在编制教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批复文件中对项目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提出相关要求,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等工作。
联系人:毕景茹
联系电话:2120076
邮箱地址:jyjjzw@163.com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25日
终审:平台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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