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评选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教育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9 16:27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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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函〔2022〕9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学校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考察、逐级公示推荐候选单位和候选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1个,并于9月19日前将上报的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报送至人事与教师工作科,邮箱dxaljyj8502@163.com,联系人:张丽娜 电话:2120078。
附件1.《关于评选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附件2.关于评选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附件1-7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局
2022年9月9日
终审:教育局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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