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事·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网上办理事项二维码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教育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08 14:2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网上办理事项:
1.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中等学历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2.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审批
3.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4.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5.教师资格认定
6.对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
7.学生资助
8.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的确认
9.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
10.出具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
11.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12.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13.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
1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审核
15.师范毕业生档案接收、转出
16.出具高中学历证明
终审:教育局审核员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