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第三季度消费投诉信息公示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9-30 11:2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健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振全社会消费信心,统筹抓好共促消费公平建设、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对大兴安岭地区2022年第三季度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处理消费投诉情况

2022年第三季度大兴安岭地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消费者投诉201件,受理量与2021年同期201件持平,其中消费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投诉98件,占受理总量的48.8%,与2021年同期80件相比,增长幅度为22.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1万元。详见下表所示。

受理投诉件数(件)

消费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受理投诉件数(件)

与2021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201

98

22.5%

1.11

二、投诉消费类型

类  别

投诉受理量(件)

全国12315平台受理投诉件数(件)

与2021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商品类

153

81

39.5%

服务类

48

17

6.6%

二、商品消费投诉情况

    商品消费投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食品(烟、酒、饮料)68件、占投诉类的44.5%;交通工具23件、占投诉类的15.1%;日用百货20件,占投诉类的13.1%。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食品(烟、酒、饮料)

68

44.5%

交通工具

23

15.1%

日用百货

20

13.1%

首饰

10

6.5%

装修材料

4

2.6%

其他

13

8.5%

商品类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投诉性质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食品安全58件,占投诉类的37.9%;质量51件,占投诉类的33.3%,广告21件,占投诉类的13.7% 。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投诉性质

投诉量(件)

占商品类投诉比率(%)

食品安全

58

37.9%

质量

51

33.3%

广告

21

13.7%

其他

16

10.1%

2022年第三季度食品(烟、酒、饮料)投诉占商品类的首位,共68件,投诉性质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有58件,占商品类投诉的37.9%,这类投诉只有少部分是本地消费者购买到的食品过期或鲜活类商品不新鲜,其他的均是外地消费者在大兴安岭的山产品购物网店买少量商品,然后以违反《食品安全法》或《广告法》的某些条款要求高额赔偿,这类投诉执法人员在受理时怀疑是职业打假人的恶意行为。另外商品质量不过关也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如装修材料有色差、电动车电瓶易坏、鞋掉漆、汽车是翻新车、手机功能性故障等。

三、服务消费投诉情况

服务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餐饮住宿服务21件,占投诉类的43.7%;文化、娱乐、体育服务6件,占投诉类的12.5%;其他服务11件,占投诉类的22.9%。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餐饮住宿服务

28

43.7%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6

12.5%

其他

11

22.9%

服务类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投诉性质居前三位的是:

投诉性质

投诉量(件)

占服务类投诉比率(%)

价格

12

25%

质量

10

20.8%

食品安全

6

12.5%

其他

27

22.9%

2022年第三季度餐饮住宿服务投诉位居服务类投诉首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外卖餐盒里有异物或食物没有煮熟、结账时发现多笔消费与自己购买的食品不符、宾馆住宿变更时间后商家多收费,此类投诉在第一时间内处理完结,消费者均满意。

2、z6尊龙旗舰厅的售后服务不到位、或价格过高问题。

说明:以上数据采集自大兴安岭12315行政执法平台及全国12315平台。


终审: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