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9-15 16:3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按照中央、省、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聚焦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在全区开展了第二轮集中整治养老涉诈问题专项行动,形成了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营造了广泛参与、群众支持的舆论氛围,努力筑牢老年弱势群体“防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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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引导各市场主体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深入重点场所、街道开展保健品相关知识宣传,发布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线索的公告,在各中大型超市、药店利用led电子屏幕发布标语160余次,在商业区发放《预防防范养老诈骗常见套路》《老年人预防诈骗》宣传单5300余份,组织宣传活动场次31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防欺诈宣传13条,视频2条,让养老涉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广场、进家庭,及时摸排掌握涉及老年人食品、保健品违法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增强老年人识别、鉴别保健食品欺骗和虚假宣传的能力,在全社会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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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重点整治以药店、超市和人流量较多老年人活动场所为检查重点,通过查看经营主体证照、健康证情况、索证索票情况、保健食品专区和专柜落实情况、保健食品警示语粘贴情况及产品标识标注、产品标签、说明书等,是否涉及与备案注册内容不符、无警示用语的行为,以及虚假宣传、欺诈营销、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开展检查。同时,对标识标签、宣传材料、产品是否存在宣称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商户出现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情况、保健食品标语掉落等现象,市监局执法工作人员对其下达责改通知书,责令商户限期改正。

三、加强规范引导。对保健品店、商超经销保健品进行规范指导。要求保健品必须专柜、专区摆放,并张贴警示标语,并要求建立购销台账、查产品资质,检查产品的合法性、索证索票、批准证明文书等.

下一步市监局继续把宣传教育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边宣传、边打击、边规范,继续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老年群体的法律意识和防骗能力。将继续跟踪商户整改情况,持续排查,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为老年人筑好保护防线。

 

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


终审: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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