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兴安岭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八月份创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品质,认真落实《黑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的部署和要求,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兴安岭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结合实际向全区广大经营者发出线下无理由退货倡议,广大线下实体店积极响应,开展多种形式线下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活动。活动本着“政府鼓励倡导,实体店自愿承诺,承诺既受约束”的原则,2022年8月份,全区共10家实体店自愿承诺,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457-12315。
在此,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
1.经营者应当公开承诺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和相关说明等,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
2.商品销售过程中,经营者及其营业人员应当向消费者详细说明其无理由退货相关注意事项。
3.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赠品、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外包装等一同退回。
4.无理由退货由经营者与消费者共同确认,双方协商确定返款方式。如协商不成,经营者按消费者原z6尊龙旗舰厅的支付方式返还商品价款,且应当在承诺时限内退款。
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
填报单位: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8.3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是否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 | 备注 |
1 | 加格达奇区乐满佳超市 | 加格达奇区红旗人民路与兴安大街交叉口 | 是 | |
2 | 呼中区君诚电脑科技中心 | 呼中镇中心大街 | 是 | |
3 | 漠河市图强利民超市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图强镇奋斗路(三道街) | 是 | 体育用品 |
4 | 漠河县图强振芳超市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图强镇光明小区1号楼2号商服 | 是 | 日用品 |
5 | 呼玛县三卡乡天利农机配件商店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玛县三卡乡 | 是 | |
6 | 呼玛县韩家园艳红百货商店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玛县韩家园林业局 | 是 | |
7 | 松岭区内在美内衣袜行 | 松岭区小扬气镇群芳小区33号楼5号商铺 | 是 | |
8 | 新林利华化妆品店 | 新林镇新30号楼30棟22号 | 是 | |
9 | 塔河县兴泰商店 | 塔河县塔河镇文化(路)科技小区门市2 | 是 | |
10 | 塔河县桂荣商店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文化路经商用房6号楼3号屋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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