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上半年消费投诉公示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7-05 11: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健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振全社会消费信心,统筹抓好共促消费公平建设、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对大兴安岭地区2022年上半年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处理消费投诉情况

2022年上半年大兴安岭地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消费者投诉343件,受理量与2021年同期330相比增长0.9%,其中消费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投诉220件,占受理总量的64.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2万元。详见下表所示。

受理投诉件数(件)

消费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受理投诉件数(件)

2021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343

220

0.9%

4.52

二、投诉消费类型

 

投诉受理量(件)

全国12315平台受理投诉件数(件)

2021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商品类

255

199

56.5%

服务类

88

21

8.3%

二、商品消费投诉情况

    商品消费投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食品(烟、酒、饮料)162件、占63.5%;日用百货31件,占12.1%;首饰13件,占5.1%。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食品(烟、酒、饮料)

162

63.5%

日用百货

31

12.1%

首饰

13

5.1%

通讯产品

12

4.7%

交通工具

7

2.7%

其他

19

7.5%

商品类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投诉性质居前三位的分别是质量食品安全77件,47.5%质量68件,占41.9%,广告22件,占13.6% 。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投诉性质

投诉量(件)

占商品类投诉比率(%)

食品安全

77

47.5%

质量

68

41.9%

广告

22

13.6%

其他

16

9.6%

2022年上半年食品(烟、酒、饮料)投诉占首位,共162件,投诉性质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有77件,占食品类投诉的63.5%,这类投诉只有少部分是本地消费者购买到的食品过期或鲜活类商品不新鲜,其他的均是外地消费者在大兴安岭各类山产品购物网店买少量商品,然后以违反《食品安全法》或《广告法》的某些条款要求高额赔偿,这类投诉执法人员在受理时怀疑是职业打假人的恶意行为。另外商品质量不过关也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如服装褪色、跳线、鞋断底、掉漆;汽车是翻新车、手机功能性故障等。

三、服务消费投诉情况

服务消费投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餐饮住宿服务28件,占31.8%;制作、公用事业服务14件,占15.9%;美容、美发、洗浴服务7件,占7.95%。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餐饮住宿服务

28

31.8%

公用事业服务

14

15.9%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7

7.95%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7

7.95%

服务类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投诉性质居前三位的是:

投诉性质

投诉量(件)

占服务类投诉比率(%)

质量

24

27.3%

合同

19

21.6%

食品安全

8

9.1%

其他

27

30.7%

2022年上半年餐饮住宿服务投诉居服务类投诉首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餐饮服务企业提供的餐品消费者食用后出现不适,餐品存在变质、含异物、量不足等问题;

2、网购宾馆住宿,消费者取消预定或变更房间,双方就后续处理产生争议;

3z6尊龙旗舰厅的售后服务不到位、或价格过高问题。

说明:以上数据采集自大兴安岭12315行政执法平台及全国12315平台

 


终审: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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