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第21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第21项:未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开展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湿地生态破坏多发频发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二、整改时限
2020年12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重点加大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力度,严厉打击毁湿开垦等破坏、侵占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四、整改措施
(一)2019年6月底前、2020年6月底前,分别召开一次林管局办公会议,听取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部署和落实下步湿地保护和监管工作。
(二)2019年6月底前、2020年6月底前,分别制定完成本年度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年底前,完成保护湿地资源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占用、开垦、填埋以及污染自然湿地现象,依法制止、打击各种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
(三)2019年6月底前,完成大兴安岭地区湿地名录中一般湿地核查。按照《黑龙江省湿地名录》,对大兴安岭地区湿地资源分布情况开展摸底自查,详细掌握湿地资源底数,全区湿地地块具体落实到分布图和失量图上,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
(四)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法治建设,加大资源保护宣传力度。2018年底前,围绕“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聚焦发力扎实开展林业普法工作,特别是重点加强湿地主管部门湿地领域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普法教育。2019年6月底前、2020年6月底前,分别按照上级部署开展“黑龙江湿地日”宣传活动;2019年年底前、2020年年底前,完成宣传活动总结。
五、整改效果
(一)召开了专题推进会议。2019年4月3日,组织召开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大兴安岭湿地保护管理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了各相关林业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要求各相关林业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林业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湿地保护管理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大林集综﹝2018﹞35号)文件要求,对问题点位进行再次核查,填报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工作会议,通报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部工作做了部署。
(二)开展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专项行动。2019年5至7月和2020年6月,分别开展了为期三个月和一个月的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专项行动,我们重点打击各种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没有发生破坏湿地违法案件。
(三)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湿地落界工作。依据全国湿地第二次调查数据和《黑龙江省湿地名录》,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湿地二调斑块细化落界到各林业局林保图上,明确了各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责任。
(四)常态化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2018年12月,举办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第二次湿地保护管理培训班,对各林业局、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业务骨干进行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培训。2019年5月8日,在加格达奇区开展了以“湿地——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为主题的“湿地日”宣传活动。2020年6月,组织开展了“湿地保护宣传月”和“黑龙江湿地日”宣传活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保护地管理处反馈,并提供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
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17日
受理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保护地管理处
联系人:侯鹏
联系电话:0457-2111551
联系邮箱:bhcsdb@163.com
联系地址:加格达奇区光辉路地区行政服务中心635室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保护地管理处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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