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20年1-4月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16项2020年1-4月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第16项:2000年至2010年之间,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人类活动不断增强,对自然生态系统干扰加大,森林郁闭度和水源涵养功能明显下降,生态功能区湿地面积减少939平方公里,生态系统显现退化趋势。
二、整改目标
建立长效机制,有效恢复生态功能区功能,到“十三五”末期,大小兴安岭地区生态功能区面积只增不减。
三、工作完成情况
(一)森林资源统计数据保持增长。
2018年末大兴安岭林区森林面积708.97万公顷、森林蓄积58540.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4.89%,较2016年末分别增长了5.67万公顷、1756.4万立方米、0.68个百分点,全区森林资源各主要数据均保持增长。依据国家林业局2015年第九次一类清查数据显示,大兴安岭地区郁闭度为0.51,较2005年第七次一类清查提高了0.02,郁闭度实现逐步回升。
(二)加强林木采伐经营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天然林停伐政策,森林抚育调查设计严禁设计采伐8公分以上林木,继续执行《森林综合抚育调查设计操作办法》,按照宜补则补、宜促则促、宜抚则抚、宜封则封的原则采取综合抚育措施,降低森林蓄积消耗,精准培育森林资源。二是充分发挥木材检查站的关口作用,严厉打击偷盗木材的违法行为。加强木材检查站和林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滥砍盗伐破坏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面规范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秩序,巩固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果。
(三)加强林地管理。
继续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控制林地定额,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管理,认真执行现场查验制度,严厉打击未批先占行为,确保建设项目合法使用林地,规范林地使用行为。严把审核审批关口,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占地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为加强临时占地管理,确保临时占地期满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回收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临时占地回收工作进一步强化管理。
(四)开展专项行动。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生态恢复成果,集团公司今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十三五”专项行动,2020年1-4月期间,专项行动共破获林政案件28起,行政处罚28人,收回林地2.64公顷,收缴木材1.7立方米,罚款24.97万元。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5月29日—6月4日,凡对整改工作有意见或建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局反映。
地 址: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48号504室
联 系 人:李彪
联系电话:0457-2712617
电子邮箱:lzk2712617@163.com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局(代章)
2020年5月29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