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拟发布《2020年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的公示
发文部门:野生物植物保护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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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拟发布
《2020年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国办发﹝2016﹞89号)、《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林湿发﹝2019﹞10号)、《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gb/t 26535—2011)等相关文件要求,对位于自然保护地中符合条件的湿地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现将拟发布的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大港等29处国家重要湿地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电话:010-84239339;邮箱:guojiazysd2019@126.com)。
附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3月16日 |
终审: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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