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办 行署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
〔2022〕—1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地委各部委,地直各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46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的通知》(厅字〔2021〕22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区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以下简称关工组织)是在党委领导下的,以“五老”等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以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群众性工作组织。各级关工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意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的领导下,发挥群众性工作组织的作用。
二、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立德树人,读书育人,文明化人,关爱助人,科技强人。各级关工组织要坚持根本在党、关键在人、重在活动、贵在协调、力在基层的基本原则,坚持把握重点、突出特点、打造亮点、解决难点的工作方法。各级关工组织要从我区实际出发,开展好地方和林业企业关心下一代共建共育工作。
三、地、县两级关工委是党委序列的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承担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统筹协调、议事协商、服务指导等职能。要充分发挥党委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和工作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1次议事协调会议,每年向同级党委汇报1次议事协调工作情况。
四、坚持实行党建带关建工作长效机制。全区地、县、乡三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均由同级党委分管领导同志兼任。地、县两级党委每年听取1次同级关工委的工作汇报,每三年以党委和政府名义召开1次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
五、地、县两级关工委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地委、行署要将地区关工委、职业学院关工委、教育局关工委工作纳入地级党政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本级关工委工作纳入本级党政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检查指导、统一考核验收、统一表彰奖励。
六、全区各级关工组织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关工委的法定职责,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在全社会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协助有关方面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工作监督力度。
七、加强关工组织建设。地、县两级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由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常务副主任由同级领导班子中退休的老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同时,驻会工作人员若干。
地区关工委负责人任职年龄不超过75周岁,县级关工委负责人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常务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和身体情况,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
全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屯都要按规定设立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
八、加强“五老”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对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关怀帮助。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老”,按规定给予鼓励和表彰。
九、加强关工组织制度建设。全区各级关工组织,要明确关工委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对关工委驻会人员实行聘用制,坚持坐班工作制度。
十、强化关工组织开展工作经费保障。将地、县、乡三级关工委的工作经费,按党政机关部门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解决关工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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