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华同志在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第31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座谈会结束时的讲话

发文部门:关工委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4 21:0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同志们:

今天的座谈会开得很好,大家发言踊跃,畅谈了参加大会的感受和体会;汇报和交流了工作;围绕贯彻这次大会精神,结合各地实际谈了今后的工作打算。大家在讨论发言中,一致认为上午的两个会开得很紧凑、很成功。顾秀莲主任的讲话,张庆伟同志的贺信,海波副书记的讲话,对三十五年来、特别是近年来全省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做出的努力、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着眼于新时代,对今后关心下一代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广学同志代表省关工委作的工作报告,对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明年工作提出了安排意见。大家普遍感到深受鼓舞,深感责任重大。一致认为35周年纪念大会和关工委第31次全会是一次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提振士气的盛会,是一次总结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关工人再出发的动员大会。一致表示这次大会后一定要把会议精神学习好、传达好、贯彻和落实好。

下面,我就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再强调几个问题:

一、关于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问题

我们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正站在两个一百年任务的时间交汇点上。关心下一代工作现在的工作对象,正是明天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中坚力量。我们必须立足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站在这样的高度来思考关心下一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注意关心下一代工作正在出现的一些新变化。

1、在新形势下各级党委对关心下一代工作越来越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关工委成立二十五周年和三十周年之际,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指示,特别强调要加强党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按照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近年来省委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力度不断加大,重视和支持程度前所未有。省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定期听取省关工委工作汇报,多次作出指示和提出要求。2018年12月,省委把省关工委工作机构纳入到省委议事协调机构序列。2020年12月,省委按有关规定要求决定陈海波同志兼任省关工委主任。2021年6月,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重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并将《细则》由一般规范性文件提升到党内法规层次。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视。

2、在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而且增加了许多新的职责和任务。这一点大家必须有足够的认识。一是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责。新订的《细则》明确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织性质,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机构性质,是党委的议事协调机构,承担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统筹协调、议事协商、服务指导等职能。很明显,我们的职责、任务比过去更宽泛了。二是承担相应的法定职责。近几年国家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很多都与关工委有关,有的是直接法定责任,有的是相关法定责任。最为明显的是今年新颁布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法律,里面都规定了关工委相关的法定职责。三是承担《十四五规划纲要》相关职责。今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工方案》,把省关工委列为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任务的牵头单位之一,这里面包含实施儿童发展规划、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有效控制儿童肥胖和近视、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工程、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等十几项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同时还把省关工委列为加强家庭建设相关任务的责任单位之一,这里边与我们相关的任务也很多,如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等。我们承担牵头单位,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人,每年11月要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果说我们以前有些工作量是有弹性的,而现在有些工作任务则是刚性的。

3、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关心下一代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经过三十多年的实践,我们对关心下一代工作已经有了一些规律性的认识,许多好的做法,有的已成为常规动作,有的已成为品牌,有的已固化为一种工作机制。一些地方的关工组织,正在探讨研究如何使红色基因的传承工作常态化,关爱工作全覆盖和精准化,关爱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儿童等工作的机制化,关工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想到哪干到哪,干啥样算啥样”、推着干的思想正在改变。这是非常可喜的现象。我们要抓住《细则》贯彻落实的有利时机,认真总结35年来的经验,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理论探讨,深化对一些重大问题的认识,推动红色基因传承工作的常态化、特殊青少年群体关爱工作的精准化、机制化,不断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4、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学会运用更多的工作方式方法。过去我们常讲,关工委的工作就是“动员老的,关爱小的,帮助弱的,宣传好的”。现在这样说也没错,但按照新修订的《细则》,在工作力量组织上,我们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协同各成员单位,履行好委员会职能;二是动员组织五老发挥他们的实体作用;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这样看来,光讲动员组织五老就不够了,在动员是社会力量方面,各地有许多好的经验,如哈尔滨、大庆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企业联盟,应大力推广。在三个层面上开展工作,光靠过去动员组织五老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显然是不够了,要求我们根据不同层面的不同任务和不同的工作内容,采用适当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5、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更加重视创新。创新是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的内生动力和生命力所在。要在工作思路上创新。注意做到四个紧盯:即紧盯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落到实处;紧盯青少年思想变化和特殊群体实际困难,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关爱保护;紧盯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紧盯基层创造,注意典型的培育、总结、推广和提高,进而上升到工作品牌。要在方式方法上创新。老同志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这方面的优势应该得以充分发挥,同时也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更新知识。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学习现代互联网技术,利用新手段加强青少年的沟通联系。要在活动载体上创新。关工委大量经常性工作,是靠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活动来完成的。我们抓工作,就是要抓活动,抓活动载体、活动平台。要在工作机制上创新。机制是功能设置、制度安排层面的东西。像我们形成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大宣传格局、爱心企业联盟等都是好的工作机制。要对已经形成的工作机制进行认真梳理,有的要进一步完善。对一些经常性的工作,某些方式方法经实践证明是好的、有效的,对其中成型的东西就应加以固化,使之成为一种制度安排、一种工作机制,特别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创造更多的新机制,逐步形成一整套的制度机制体系。

上面提到的这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说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正在进入一个新阶段、新时期,我们要深刻认识这些新变化,跟上新形势,努力开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局面。

二、关于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吸纳更多年轻五老入列问题

从我们今年调研掌握的情况看,目前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总体是健全的,工作是得力的,关工队伍总体是稳定的,作用是好的。但也存在有的地方常务主任或常务副主任长期空缺和班子队伍相对老化的问题,存在五老队伍年轻力量补充不足、人员数量减少的问题,这些问题要引起各地的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关工队伍年龄偏大是正常现象,也是我们这支队伍的显著特征,无可厚非。我说的年龄大是指年龄过大,由于身体原因,工作起来力不从心,无法承受更加繁重的工作任务。这种状况应引起我们足够重视。解决这一问题根本路径是加大新五老入列的力度。

1、从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出发,研究提出退出和补充机制。对于这个问题,省关工委准备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原则意见,大体想法是,市(地)、县(市、区)关工委驻会常务主任、副主任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市(地)的常务主任身体较好、工作需要的可适当放宽;领导班子中要有一定数量新退下来的较年轻的同志。其他关工委领导班子任职年龄可根据实际确定。通过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调整,逐步形成梯次配备。这是我们的一个初步想法,是否合适,请各地研究探索,从实际需要出发做出相应规定。

2、从健全领导班子出发,抓好班子调整配备。对个别领导班子职务空缺的问题,请各地做好调查摸底,抓紧协调落实人选。尤其是缺常务主任的要主动向党委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尽快协调安排到位。要抓住今年底明年初市县领导班子换届调整的有利时机,抓紧物色人选,尽早提出意见,便于党委做出统筹安排。还要抓住贯彻落实《细则》的有利时机,对没有实行现职领导同志担任关工委主任的,要抓紧提出意见,便于党委在换届改选中做出统筹安排,尽快落实到位。上级关工委要加强对下级关工委班子建议的指导,对班子人选、特别是驻会常务主任人选要选准配强。

3、从增强五老队伍活力出发,积极吸纳年轻五老入列。目前我省五老队伍的数量是相对稳定的,大体保持在24万人左右,总体上人数不算少。但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老化的趋势比较明显,新生力量还显不足。面临突出问题是人难选。我们相中的人,有的是个人不想干,有的是家庭有困难脱离不开,这些都是客观存在。但也有我们主观上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比如对关工委工作是否宣传到位了,关工委工作在当地是否有那么大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对我们视野中的比较合适人选工作做没做到家、做没做到位,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如果我们在五老队伍扩面问题上真的重视起来,多想办法、多方面努力,还是有很大做工作的空间。参考各地的一些做法,有这么几条希望大家学习借鉴。一是主动。主动与人选打招呼,特别是需要进班子人选,主动向组织部门汇报,主动沟通、主动协调,争取组织部门的支持。二是抓早。就是抢前抓早。班子和队伍人选都要早物色、早打招呼、早做工作。有的地方采取的“预约制”、“预备制”等办法值得学习借鉴。三是多渠道。就是拓宽视野,拓展选人渠道。把当地知名度较高、影响力较大、有代表性老同志的情况掌握起来,以便有针对性的做动员工作。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向新兴群体、老年人集中的特殊群体和团体延展。比如更加关注老年大学、老年书画院、老年问题研究机构中的五老,随子女进城养老的农村乡镇五老、社会公益事业志愿者队伍中的五老等等,都应纳入我们的选人视野之中。有的可在这些机构中成立关工组织,有的可以成立行业性、区域性联合关工组织,有的可参加到所在社区关工组织。总之通过拓宽选人渠道,采取得力措施,把那些热心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吸纳进来,努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

三、关于发挥关工委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问题

张庆伟同志在给大会的贺信中,对关工委要充分履行议事协调机构职责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做好贯彻落实。自2018年12月省委将省关工委纳入省委议事协调机构序列后,今年6月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重新修订后的《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细则》,对全省关工委的机构性质作了明确规定,即“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党委的议事协调机构”,并明确关工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承担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统筹协调、议事协商、服务指导等职能”。从关工委性质和职能调整变化看,如何把委员会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就显得尤为重要。从调研掌握的情况看,相当多数委员会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与其承担的职责还有较大差距,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对于委员会作用发挥问题,省关工委正在着手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关工委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的意见》。这里我着重强调两个问题。

1、要研究并创新工作机制。委员会作用发挥的好不好,关键是要有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其核心是落实党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强化顶层设计,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把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把委员会与各成员单位之间、成员单位与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紧密起来,把相关工作融合起来,把各方面资源和工作力量整合起来,在一些需要共同完成的工作上形成交融互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委员会不应该也不可能包办一切,它更多的是一种议事的机构、沟通的渠道、协调的平台、合力推进工作的机制。

2、完善工作制度。制度是委员会作用发挥的保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工作制度,各地关工委在多年的实践中做了一些探索,制定了一些规定制度,但不够系统、不够完善。从我们调研掌握的情况看,有三项制度应当坚持,加以完善,即定期例会制度、专题协商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同时还要研究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力求有新的突破。

四、关于抓好《细则》学习贯彻问题

张庆伟同志在给大会的贺信中明确要求我们要“学好、用好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这个问题,他在审议《细则》修订稿的常委会上就强调过。重新修订的《细则》,是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并上升到了省委党内法规的层次。与修订前相比,在指导思想、遵循原则、目标任务、职责职能等方面都做了一些调整。应该说更加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更加强化了党对关工工作的领导,更加符合关心下一代工作实际。同时也更具有权威性。我们要按张庆伟同志的要求,学习好《细则》,宣传好《细则》,贯彻落实好《细则》。《细则》以文件形式下发后,省关工委专门下发了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细则》提出了要求,希望各地按照通知要求,集中一段时间抓好学习贯彻。这里我再强调几点:一是抓紧向党委提出贯彻意见;二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三是抓好层层培训。省关工委正在着手研究《细则》培训方案,将以适当方式开展全省的培训工作。各地要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逐级抓好培训,力争在明年十月底前对全省关工委班子成员和工作骨干普遍轮训一遍。明年底前省关工委将配合省委办公厅督察机构,对市(地)和部分县(市、区)党委、部门和关工委学习贯彻《细则》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和督查,并将落实情况向省委作出专题报告。希望各地对《细则》学习贯彻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开创关工工作新局面。


终审:关工委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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