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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方案》问答解读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9 20:4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问:如果我的企业能上市,根据这个《方案》,我将会得到哪些补助?

答:对企业上市给予的奖补力度还是很大的,具体表现为:

鼓励支持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区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科创板首发上市,会分阶段给予补贴:对在黑龙江证监局完成上市辅导验收合格拟在境内上市的后备企业,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企业上市申请材料已被证监会正式受理、拟在境内上市的后备企业(以证监会受理函为准),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300万元;对在境内成功首发上市的企业,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500万元。

问:如果我的企业能发债融资,根据这个《方案》,我将会得到哪些奖励?

答:对企业发债融资给予的奖励力度同样也很大,具体表现为:

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重组上市以及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且上市融资额2亿元以上的企业,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500万元;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地县(市、区)二级政府(各承担50%)对在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问:我要是还有想了解的方面,我该咨询哪个单位?电话是多少?

  答:解释机关是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服务局,联系电话:0457-2115665


原文链接:http://www.dxal.gov.cn/publicity_xslyjtgsbgs/xsbzfxxgk/xsbzc/xsbdqgfxwj/4407

政策解读:http://www.dxal.gov.cn/zwgk/zcjd/content_8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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