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问答解读
问:为什么出台这个《意见》?
答: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因此,这个《意见》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强化我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风险防范监管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进而实现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目标。
问:能具体说说你们会通过什么样的方法改进家乡食品安全现状吗?
答:《办法》中更多的是明确了我们政府责任,给您具体讲讲:
首先,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z6尊龙旗舰厅的技术支持等落实到位。
其次,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明确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是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下设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食安办设在本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最后,还明确了政府监管部门职责和责任,细化了监管措施;明确了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责任,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和义务,明确了行业协会职责,并倡导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
问:如果我还有想咨询的,我该问哪个单位?电话号码是多少?
答:解释机关是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57-2115955。
原文链接:http://www.dxal.gov.cn/publicity_xslyjtgsbgs/xsbzfxxgk/xsbzc/xsbdqgfxwj/4118
政策解读:http://www.dxal.gov.cn/zwgk/zcjd/content_9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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