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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发展“互联网 医疗健康” 促进“看病不求人”的实施方案》文件的解读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3 16:5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日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互联网 医疗健康”促进“看病不求人”的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有关政策,地区卫生健康委现作出如下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办事不求人”的工作要求,针对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体验中最关注和最突出的堵点问题,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互联网 医疗健康”促进“看病不求人”的实施方案》,促进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针对医疗卫生领域难点、堵点问题,促进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优化、智慧、精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础设施支撑体系逐步完善,监管和保障体系持续创新,医疗健康信息在医疗机构、居民之间共享应用,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优化、智慧、精准,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互联网+医疗健康”带来的实惠,为全区人民提供诊疗更加安全、就诊更加便利、沟通更加有效、体验更加舒适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形成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

三、文件出台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 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互联网 医疗”促进“看病不求人”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9〕10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

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文件地址链接:http://www.dxal.gov.cn/publicity_xslyjtgsbgs/xsbzfxxgk/xsbzc/xsbdqgfxwj/7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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