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大兴安岭地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2 09:2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的部署,根据《黑龙江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黑处非发〔2017〕5号)的相关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起草形成了《大兴安岭地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
本制度所称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是指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区域内出现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或已发生非法集资活动情况下,各县(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和非法集资活动实施预警、跟踪监测、报告等相关工作。
二、制定依据
《黑龙江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黑处非发〔2017〕5号)
三、具体内容的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中所涉及的内容,全部依据《黑龙江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黑处非发〔2017〕5号)文件的内容制定。
大兴安岭地区防范和处置
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