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校外活动基地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校外活动基地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目的和意义何在?
中小学校外活动基地是学生实践体验和养成教育的重要场所,具有其他教育资源不可替代的作用。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地委书记贾玉梅在全区庆祝第三十二教师节大会上提出“全区生态公园、植物园、博物馆、展览馆等各类公益性社会资源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全部免费向广大青少年开放。”出台本《办法》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课程改革要求,实现课内外有效衔接,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组织青少年学生到校外活动基地参加实践活动,实现书本知识与实践知识紧密结合、动脑与动手紧密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培养学生艰苦奋斗,吃苦耐劳和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全区中小学校外活动基地包括哪些场所?
包括全区各地生态公园、植物园、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体育场馆等各类公益性社会资源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全区中小学校外活动基地是否收费?
全区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基地应坚持活动的公益性,坚持常年免费对中小学生开放,充分发挥教育功能,为中小学校外活动提供服务。
四、如何实现教育部门与校外活动基地主管部门的有效对接?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加强校外活动基地建设,为学生提供实践条件,增强基地育人功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校外活动基地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场馆的功能和特点,结合学校课程设置,统筹安排校外活动。指导中小学校制定校外活动方案,每学期初应将所属中小学校外活动方案计划报基地主管部门,并将校外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经常性的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实现校外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
五、关于校外活动基地活动过程中学生的安全问题?
校外活动基地主管部门要重视中小学生校外活动的安全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保证场地、设施的安全性,保证开放后管理和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需要。在活动区内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建立完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人身安全保险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为学生参加校外活动购买保险,鼓励中小学校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同时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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