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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兴安岭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办公室 作者:行署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9 16:4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

我区自2000年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职工医保基金分两部分组成,一是统筹基金,二是个人账户。参保人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用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就医行为的改变、疾病谱的变化以及老龄化社会的来临,个人账户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其局限性也凸显,主要体现在保障功能不足、共济性不够,减轻负担效果不明显。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国家和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   

2021年4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基金使用范围,减轻群众医疗负担。通过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增强职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加快医疗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区全面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实现职工医保基金结构化更加优化,个人账户管理机制更加完善,门诊统筹管理和基金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医保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

三、文件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

(一)主要内容:

待遇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含急诊)政策范围内费用年度累计起付标准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退休人员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门(急)诊限额在当年使用,不能结转下年,不能转让他人使用。门(急)诊统筹基金支付额度计入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内。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本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改革当年平均基本养老金的2%,首次划入额度为每人58元/月。2022年平均基本养老金发布后再补划差额,今后年度不再进行调整。在职转退休,从次月起,为其变更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8.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门诊统筹待遇,2022年以前按照4.5%、2.7%缴费未办理补缴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按照原政策执行。

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个人账户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二)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

“按8.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门诊统筹待遇,2022年以前按照4.5%、2.7%缴费未办理补缴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自2022年1月起我区实行单基数缴费制度,灵活就业人员按照8.5%比例缴费,其缴费比例与我区职工缴费标准为同一缴费比例(除生育险外),与职工同样享受门诊共济待遇;2022年实行双基数缴费制度时,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在职、退休分别为4.5%、2.7%全部进入“统筹基金大池子”,职工(在职、退休)个人缴费比例为6%,去除职工个人账户划入部分剩余全部注入“统筹基金大池子”,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标准与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进入统筹金部分还相差0.5%、0.3%,按照筹资标准与待遇对等的原则,2022年以前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0.5%、0.3%补缴后,才能与职工享受同等的门诊共济待遇。

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此文件由大兴安岭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457-2758288。

原文链接:http://www.dxal.gov.cn/publicity_zfxxgk/zc/xxgkhzgfxwj/dqgfxwj__xsbzfxxgk/xsbzc/xsbdqgfxwj/18946

终审:政务公开办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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