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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大兴安岭地区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的意见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办公室 作者:行署办公室 来源:地区行署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18 14:5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1.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为深入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21〕11号),稳步做好我区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结合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提出此贯彻落实意见。

2.工作要求、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统筹推进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的综合改革,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3.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加大经费投入,统筹资源配置;优化教师队伍,提升专业素质;加强督导检查,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

4.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此文件由大兴安岭行政公署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457-2712993

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dxal.gov.cn/publicity_zfxxgk/zc/xxgkhzgfxwj/dqgfxwj__xsbzfxxgk/xsbzc/xsbdqgfxwj/18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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