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大兴安岭地区市场价格 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1.问: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指什么?
答:指由于突发的自然灾害、公共事件、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社会经济生活中不确定因素,引起市场供求关系、公众消费心理突然发生明显变化,进而形成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全区性或区域性商品或服务价格过度上涨或过度下跌的现象。
2.问:制定预案的依据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
3.问:《预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预案》共9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总则。第二部分至第九部分是重点工作,主要围绕成立分管副专员任指挥长,地区发改委主任任副指挥长,17家地直单位为成员的地区价格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地区发改委主任兼任,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健全全区价格应急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根据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预警级别采取对应响应措施,包括应急监测、信息报送、新闻宣传、价格检查、保障商品供应和动用地级储备商品等应急处置。
4.问:预警响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一)三级预警。价格明显波动,各(市、区)人民政府对粮油肉蛋菜等民生商品,开展每周1次价格监测和信息上报,加强新闻宣传,并将信息上报地区价格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并将情况上报行署并通报全区各成员单位。(二)二级预警。价格显著波动,安排人员每天1次价格监测和信息上报,开展价格检查和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行署请示省政府批准后,落实限制商品价格等干预措施。(三)一级预警。价格异常波动,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调动全区各有关力量开展应急处置,24小时密切监控市场价格,分析价格走势,动用地级储备商品。行署请示省政府批准后,落实限制商品价格等干预措施。
原文链接:http://www.dxal.gov.cn/publicity_zfxxgk/zc/xxgkhzgfxwj/dqgfxwj__xsbzfxxgk/xsbzc/xsbdqgfxwj/1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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