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 进行省级政策奖补的公告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商务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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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24号)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印发的《黑龙江省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黑商联发〔2022〕3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地区商务局审核,按照规定拟对2021年度6户入统企业进行奖励。现将奖励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29日起至9月2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大兴安岭行署商务局市场科联系。
联系人:韩笑 联系电话:0457-2730629。
2021年度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金申报汇总表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商务局
2022年8月29日
终审:商务局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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