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应急管理局公开征求《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机制,科学、安全、高效、规范处置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地区行署应急管理局修订了《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征求意见稿)》(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主要任务。包括组织灭火行动、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使应急处置的主要任务更加明确、具体。
二是完善了指挥体系。明确了地区防灭火指挥部指总政委、总指挥、基地指挥、专职指挥、督察长、副指挥的人员构成和任务分工。地防指下设办公室,地区应急管理局、林业集团公司防火办、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共同承担地防指办公室日常工作。地防指下设15个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单位由地企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由地防指办公室进行综合协调、统筹调度。同时根据大兴安岭政企工作实际,各县(市、区)、林业局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机构)。对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人员、成员单位及应急处置组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三是规范了力量使用。明确了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消防支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力量为辅,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作为群众队协助做好扑救工作。明确了兵力调动及跨区域扑火的增援的实施权限。
四是规范了预警和信息报告。明确了预警发布和响应工作,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规范了火情信息报告制度和报告时间权限。
五是优化了应急响应。明确以森林火灾面积、伤亡人数、敏感程度、火灾持续时间等指标为启动条件,使响应条件更加具体化,明确了应急响应等级调整和响应终止权限,扑火向导队伍实行二级管理,实现了应急响应过程中各环节的指挥畅通。
六是强化了综合保障。明确了处置森林火灾任务中,各环节、各部位的具体保障工作,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扑火人员安全。
七是突出了灾后处置。明确了火灾评估、费用核算、植被修复和工作总结的工作任务,强化灾后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八是强调了预案管理。明确了各级森防指的培训演练工作和每年的预案更新,明确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的奖励和责任追究事宜,特别是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控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
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将意见整理在修改意见反馈表(附件1)中,于8月9日前将pdf文档(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反馈至联系人邮箱,来信请寄加格达奇区胜利路66号。
联 系 人:秦聪
联系电话:15094621100
联系邮箱:dfzbgs2021@126.com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9日
征集结果
关于公开征求《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情况的反馈
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机制,科学、安全、高效、规范处置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地区行署应急管理局牵头修订了《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依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2018年修正本 )》第十一条第二款“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本部门网站,以及其他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告。征求意见的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一般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确有特殊情况的,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之规定,我局于7月19日至8月9日期间,在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政府网站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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