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与技术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发改委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08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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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6号令)的规定,现将《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与技术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30日内,反馈给标准起草单位(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详见文本)。
附件:《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与技术办法》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终审:发改委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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