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生态环境局公开征求《 大兴安岭地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扎实推进我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由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是本《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集中力量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含江、河、湖、水库等水体,简称“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从源头有效管控污染物排放,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助力兴安生态振兴。
二是本方案计划于2022年6月18日前,完成跨县(区)域断面布设工作;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6月25日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及疑难复杂排污口溯源工作;8月25日前,基本完成全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是健全一级带一级、一级督一级的河湖管护责任链,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重点任务、挂图作战任务清单重点督办事项和年度考核,落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每条河流、每个湖泊、每片水域均有人管,每个排污口均有包保领导,与排污口溯源排查同步落实,切实发挥各级河湖长督导责任,确保排污口整治效果。
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将意见整理在修改意见反馈表(附件1)中,于7月9日前将pdf文档(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反馈至联系人邮箱,来信请寄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35号地区生态环境局水资源管理科。
联系人:刘笑星
联系电话:0457-6101708
邮箱:dxal6101708@163.com
征集结果
依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2018年修正本 )》第十一条第二款“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本部门网站,以及其他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告。征求意见的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一般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确有特殊情况的,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之规定,我局于7月4日至7月9日期间,在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政府网站广泛向社会征求对《大兴安岭地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征求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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