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生态环境局公开征求《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意见的公告
为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施生态强区战略,根据《黑龙江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地区行署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是《规划》阐述了我区“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显著成效、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机遇。
二是主要涵盖统筹推进区域绿色发展、优化空间发展布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三是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全力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价值转换。
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将意见整理在修改意见反馈表(附件1)中,于5月31日前将pdf文档(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反馈至联系人邮箱,来信请寄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35号地区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联系人:闫绿光
联系电话:0457-6101704
邮箱:hbj6101704@126.com@
征集结果
依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2018年修正本 )》第十一条第二款“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本部门网站,以及其他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告。征求意见的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一般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确有特殊情况的,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之规定,我局于5月16日至5月31日期间,在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政府网站广泛向社会征求对《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征求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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