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民政局公开征求《大兴安岭地区综合监管机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全区养老服务秩序,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公平、均等、普惠、多元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大兴安岭地区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大兴安岭地区综合监管机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大兴安岭地区综合监管机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制定。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提出阶段性目标,到2023年,完成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全流程整合,到2025年,在全区建立起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格局。
二是明确监管对象。针对我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实际情况,列出监管对象范围,方便各地在实际监管操作中更有针对性和指向性。
三是明确监管责任。结合我区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实际,加入地方林草部门、文旅部门职能,细化发改、民政、营商、金融服务、市场监管等21家部门职能,以政府主导为核心,确定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增强监管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实现“民政牵头,归口负责”。构建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整体推进监管格局。
四是明确监管内容。从备案、运营秩序、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防疫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突发事件应对等8个方面明确监管重点任务,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
五是明确监管方式。从协同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 监管”、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监管结果处置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养老服务行业放得开、管得住。
六是明确有关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执法水平、提高保障水平、强化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保障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落实落地。
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将意见整理在修改意见反馈表(附件1)中,于3月29日前将pdf文档(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反馈至联系人邮箱,来信请寄加格达奇区人民路行署10号楼。
联系人:王广平
联系电话:0457-2122770
邮箱:1452462352@qq.com
附件1:
附件2:
大兴安岭地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征集结果
关于公开征求《大兴安岭地区综合监管机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情况的反馈
为规范全区养老服务秩序,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公平、均等、普惠、多元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地区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大兴安岭地区综合监管机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依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2018年修正本 )》第十一条第二款“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本部门网站,以及其他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告。征求意见的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一般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确有特殊情况的,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之规定,我局于3月16日至3月29日期间,在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政府网站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民政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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