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求《大兴安岭地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人社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0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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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区新就业形态规范健康发展,依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行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黑人社规〔2021〕9号),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大兴安岭地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于2022年2月21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杨振宁
联系电话:0457-2756415
邮箱:276863426@qq.com
终审:人社局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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