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住建局公开征求《大兴安岭地区冬季供热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冬季供热风险防范应急预案的函》(黑建函〔2021〕354号)和行署领导批示,地区住建局编制了《大兴安岭地区冬季供热风险防范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有效防范冬季供热风险和突发事件,针对防范供热用煤风险、企业经营风险、供热突发事故等方面编制《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防风险措施,健全防风险应急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除隐患、保供热的工作合力。《应急预案》的发布实施,能够有效提升全区应对冬季供热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反应和处置能力,各成员单位迅速行动、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冬季供热安全稳定运行。
二、《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使用范围、应急控制组织系统、责任分工、应急响应程序、保障措施、解释与实施等6部分内容。
城镇供热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按照某个县(市)、区发生为准。实行分级响应,启动相关工作。
三、建立保障机制
为及时、快速、高效地处理突发性供热事故,成立大兴安岭地区冬季供热风险防范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行署专员
副总指挥:行署分管副专员
成 员:地区住建局、地区财政局、地委宣传部、地区信访办、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地区公安局、地区交通局、地区市场监管局、地区卫健委、地区发改委、地区应急管理局、地区营商局、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主要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
地区住建局:协调供热单位组织抢修;在供热单位抢修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协调其它供热单位抽调抢修力量帮助抢修;确需启动政府临时接管程序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具有供热资格的供热单位临时接管供热;做好供热事故预警预测工作。负责追查开发建设过程中,供热配套工程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开发企业责任,责令开发、建筑企业完善供热配套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组建由供热、应急相关方面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专家组,为处理供热事故提供建议和z6尊龙旗舰厅的技术支持。
地区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分级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筹集、拨付工作。
地委宣传部:负责供热突发性事故抢险救援信息发布相关工作。
地区信访局:做好上访群众的来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
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做好网络舆情发现及有效引导相关工作。
气象局:负责极端天气信息发布,及时通报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期间天气信息。
地区公安局:配合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工作,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维护抢修现场秩序,依法制止查处各种影响供热抢修、维修的行为。
地区交通局:负责道路畅通,保障应急队伍、车辆、物资及时到达事故现场。
地区市场监管局:对弃管供热,造成严重后果的供热单位,依据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负责重大供热事故的压力容器的安全处理和检验等工作。
地区卫健委:进行紧急医学救援,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在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伤者开辟医疗救治绿色通道。
地区发改委:保障铁路运输运力等相关事宜。
地区应急管理局:经政府授权,负责造成供热人员伤亡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地区营商局:负责12345电话信息渠道所掌握的供热突发性事件的信息汇总,并及时向地区应急指挥部、信访办和事件所在地政府通报。
国网供电公司:负责做好优先保证其产权内的供热用电及影响供热的电力故障抢修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突发性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上访居民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做好抢修现场的协调、配合、监督等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冬季供热风险防范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住建局,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地区住建局局长兼任。
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将意见整理在修改意见反馈表(附件2)中,于1月21日前将pdf文档(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反馈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李成志
联系电话:0457-2129196
邮箱:qgb2017@163.com
附件1.《大兴安岭地区冬季供热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大兴安岭地区冬季供热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反馈表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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