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司法局关于领取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告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办公室 来源:地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8-23 16:5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现就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证范围

2021年在我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司法部核准的人员。暂无法现场领取证书的人员,证书由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司法局统一保管。

 二、发证时间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司法局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发证时间为8月27日。

 三、发证程序

(一)网上预约

1.时间:8月25日08:30-18:00。

2.方式:关注“黑龙江法考”微信公众号,依次打开“资格管理”、“证书领取预约”,或通过登录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输入证件号码和密码后,选择现场领取的时间。

3.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因疫情影响,本人在外地(境外)工作、学习、隔离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人员,可电话联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司法局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2)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的,需与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司法局另行确定领取时间。网上预约成功,但不能按预约时间领取的,应当向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司法局提出更改时间申请,重新确定领取时间。

(3)对于因就业、招考等原因需要证书但本人暂无法现场领取的情况,可与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司法局联系,采取复印、扫描发送电子版等方式。

(4)申请人员应遵守我区疫情防控规定,申请人员入场须出示健康码、配合测温、全程佩戴口罩,从黑龙江省外来到我区的申请人,需持本人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二)现场领取。证书应由本人按照预约时间,持居民身份证到现场领取,并签字确认。

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司法厅     0451-82297179、82297020

大兴安岭行署司法局 0457-2137918


黑龙江大兴安岭行署司法局

                            2021年8月24日


终审:主站管理员li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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