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号】大兴安岭地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在严格落实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条件下,有序恢复各类经营及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等活动,实行常态化属地报备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防止人群风险性聚集。
二、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教学场所,要按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有序开学。养老场所、监管场所、宗教场所,有序恢复常态化管理。
三、棋牌娱乐、影院网吧、歌舞酒吧、游艺游乐、美容按摩、文博阅览、体育健身、展览展示等室内公共场所和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旅店(民宿)、饭店餐吧、洗浴美发等人员聚集场所,有序恢复常态化经营秩序。
四、各类展销、促销以及商业性演出等活动,实行常态化属地管理制度,切实保证活动安全,防止人群风险性聚集。
五、各级医疗机构住院病区、精神病院继续执行封闭管理。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探视陪护等院感防控要求。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要在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各类药店要严格使用“沃填报”系统,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等药品人员,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核对身份证原件,当场手机回拨确认,社区做好跟踪回访、管控工作。
六、所有公共场所继续严格执行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和进出人员继续严格执行扫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七、广大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坚持为自己、家人和社会负责,主动报备风险地区个人旅居史和来访人员,配合做好相关防疫措施,保持戴口罩、讲卫生、不聚集等卫生文明习惯。公职人员要带头履行所在单位的常态化防疫制度,认真做好个人防护、环境消杀、疫情监测、闭环管理等措施,确保常态化防控措施落严落细。
八、广大居民要充分认识到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和控制疫情最安全、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符合接种要求且无特殊禁忌症的居民要尽早接种、应接尽接,共筑防疫安全屏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规定与本公告内容不相符的,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大兴安岭地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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