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区广大居民涉及 价格问题的消费 提示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提倡“健康、合理、文明”的消费方式,稳定我区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类药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与日常监管情况,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全区广大居民科学理性消费,助力疫情防控。
1.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要求,疫情期间对口罩、消毒液、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上述商品购销差价超过30%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
2. 当前本轮疫情仍有继续扩散风险,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消费者不要盲目抢购、大量囤积物品。目前,市场供求矛盾造成价格短时间内出现波动在可控范围,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跟风抢购、囤积商品,避免因恐慌导致的不理性抢购行为。大量囤货对家庭而言是浪费,也容易给少数不良商家哄抬物价创造机会,希望广大消费者不要参与抢购,并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不良商家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
3.商品价格要比三家。一是留意明码标价。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要留意经营者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情形。二是警惕价格欺诈。消费者进行消费时,要注意商家是否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现象,是否有标价内容与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情况。
4.要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特别是疫情当前,全区广大消费者若遇到不遵守政府价格干预措施、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护用品、日常消费品、食品,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全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做到尽快处理、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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