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大兴安岭政府网站信息保障情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中省直各单位:
2020年下半年,大兴安岭地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黑龙江·大兴安岭)信息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地、各单位能够踊跃报送相关信息,充分发挥了网络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改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0年下半年信息保障情况
大兴安岭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大兴安岭政府门户网站下半年访问量为35649639次,比去年同期增加44.6%,下半年共采发各地各单位报送信息4432条。其中:
(一)采发县(市)、区报送信息1062条,采发信息比较好的单位是:漠河市、呼玛县、塔河县。(详见附件1)
(二)采发地直各部门报送信息2924条,采用信息比较好的单位是:地区教育局、地区财政局、地区发改委、地区公安局、地区人社局。(详见附件2)
(三)“我向专员说句话”信箱接到并处理信件2次、“书记引才留才信箱”和“专员引才留才信箱”各接到并处理信件1次。
(四)“在线访谈”栏目下半年共发布信息11条。
(五)“网上咨询”栏目下半年共收到咨询信息39条,按照用户要求公开5条,回复比较好的单位有:地区人社局、加格达奇区、地区教育局。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报送内容与栏目不符。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下面的“单位分类”栏目,动态类信息、党务类信息过多,部门领导信息没有报送到“领导动态”栏目。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应当以政务类信息为主,且与本部门、本行业工作相关,代表全区层面的行业和业务类工作。
(二)信息报送审核不严。各单位主管领导缺少对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关注和指导,工作人员审核信息不严格,只重数量不重质量,缺乏保密意识。希望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对文章的敏感词、密级、不当言论、不实言论等都要严格审核,如因审核不当产生严重后果,责任自负。(请各单位填报附件4)
(三)公文发布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政策文件类信息发布不规范,缺少公文要素信息,如公文没有文号;文件等级与栏目不符,如上级文件原文发布到“部门文件”栏目中。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公文管理的要求,重点审核文号、发文日期、密级等要素,上级文件请发布符合要求的转发件;“部门文件”栏目不得发布动态类信息,请各单位立即开展一次自查,于1月21日前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保密法》的条款,对上报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核,信息中不允许出现红色文头、单位印章和领导手写签字扫描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要有大局意识,对有关“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信息要认真严格审查,对涉及疫情的信息要依据官方权威媒体及时准确报导。
(二)加大公开力度,增加访谈数量。各地各部门副职以上领导接受各级媒体采访,稿件报送到网站“政务访谈”栏目,各县(市)、区每半年要报送一篇政务访谈,访谈内容要求一问一答形式,文字、视频格式都可以,视频要配采访稿。
(三)政府信息公开,统一规范管理。根据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在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时,做好数据的备份,保障网站平稳运行,对新建栏目要及时充实信息,杜绝出现空白栏目。
(四)加强人员管理,提高业务能力。政府网站管理人员有调整,请及时向行署办计算机网络中心报备。联系人:林伟,联系电话:2731188,邮箱地址:xsdxal@163.com。
希望各地各部门增强保密意识,重点做好信息的审核工作,避免文字性错误,杜绝政治性错误。并针对2020年网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迅速整改,做好大兴安岭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
附件:
1.大兴安岭政府网站信息统计——县(市)、区
2.大兴安岭政府网站信息统计——地直、中省直部门
3.大兴安岭政府网站信息统计——林业集团公司各部门
4.《大兴安岭地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安全保密承诺书》
附件全文: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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