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政务诚信承诺书
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围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大兴安岭行政公署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府工作。严格科学民主决策,重要公共政策制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构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二、坚持勤政高效,打造服务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大厅、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信用承诺制”“一网通办”等利企惠民政策措施,更好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三、坚持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途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保障全区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坚持守信践诺,打造诚信政府。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提高诚信施政、诚信作为水平。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切实避免出现“新官不理旧账”、政府和所属所辖国企事业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违诺问题。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依法依规受到惩戒约束。
在此,向全区发出倡议,广大公务人员、市场主体和公民要严格行为操守,强化信用意识,积极守信践诺,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表率,为“诚信兴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承诺,请广大居民、企业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57-2731188
投诉举报邮箱:xsdxalwx@126.com
承诺人:张宝伟
2020 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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