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司法局关于领取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告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30 16:2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现就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证范围

2020年在我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司法部核准的人员。尚未解除隔离或暂不使用证书的人员,证书由申请地司法局统一保管。

‎二、发证时间及地点

‎发证时间:2020年10月14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发证地点:加格达奇区朝阳路217号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司法局307室。

‎三、发证程序

‎(一)网上预约

‎1.时间:10月10日08:30-18:00。

‎2.方式:登录“黑龙江法考”微信公众号,依次打开“资格管理”、“初始备案”模块。

‎3.步骤:

‎(1)进行初始备案。

‎(2)选择确定领证的具体日期和时间段。

‎4.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能由他人代领。因疫情影响,本人在外地(境外)工作、学习、隔离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人员,可电话联系申请地司法局推迟领证时间。

‎(2)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的,需与申请地司法局另行确定领取时间。网上预约成功,但不能按预约时间领取的,应当向申请地司法局提出更改时间申请,重新确定领取时间。

‎(3)对于因就业、招考等原因需要证书但本人暂无法现场领取的情况,可与申请地司法局联系,采取复印、扫描发送电子版等方式。

‎(二)现场领取

‎申领人本人应当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持居民身份证现场领取证书,并签字确认。

‎咨询电话: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0457-2137918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司法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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