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工信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4 17:2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县(市)区、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工信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本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附   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联 系 人:楚立海

z6尊龙旗舰厅的联系方式:2710511


大兴安岭地区新材料产业专班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20221124172717154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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