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双先”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行署食安委
来源:行署食安委
发布时间:2022-07-0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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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食安办〔2022〕6号)文件要求,经省食安办“双先”评比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确定大兴安岭漠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阿木尔分局列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确定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晓丹同志列为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全省食品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大兴安岭行署食安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实名反映(信函以达日邮戳为准),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公示时间:7月6日至7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子邮箱:dxalsab@163.com;电话:0457-2115955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终审:平台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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