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2021年大兴安岭政府网站信息保障情况的通报

发文部门:地区行署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8 09:1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署办函〔20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2021年,大兴安岭政府信息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地、各单位总体情况良好,报送的信息质量和数量有明显提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大兴安岭政府网站信息采发情况

大兴安岭政府网站全年访问量为9670万次,共采发各地、各单位报送信息9664条。

(一)采发县(市、区)报送信息2287采用信息比较好的单位是:漠河市、加格达奇区、呼玛县、松岭区

(二)采发地直各部门信息6327条,其他部门信息1050采用信息比较好的单位是:地区教育局、地区财政局、地区市监局、地区人社局、地区自然资源局

(三)“在线访谈”栏目共发布信息17条

(四)“意见征集”栏目共发布信息18条;

)“网上咨询”栏目共收到咨询件139件,办结100件,

不符合相关规定退回39按照咨询人要求公开17回复比较好的单位是:地区人社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健委、地区文旅局、加格达奇区

)“依申请公开”栏目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55件,办结44件,不符合相关规定退回11件。

二、各级政府网站存在问题

(一)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不重视网站运营、管理工作,舆情观念和风险意识淡薄,不了解,甚至不执行“三审制”,审核流程浮于表面、走过场。

(二)栏目更新不及时。部分县(市、区)网站信息采集与发布分开,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比较突出的是专题专栏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

三)自查管理机制不健全。各地、各单位执行“三审制”不到位,信息审核流程不规范,自检自查主动性不强,被动地等待上级检查居多,导致问题不断,自查整改不彻底。

(四)存在不适合公开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地直某单位在政府网站上,曾发布带有完整身份证号码的个人信息;地直多个单位曾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带有红头红章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五)内容排版不规范。有的信息中存在错敏字,发布的图格式不标准,未按要求上传图片,复制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的图片到编辑器,导致图片保留转发媒体的标识或者链接地址等要素,形成错误链接。报送信息图片中时有玩手机、表情不严肃、穿着与季节不符、拼接和变形等问题。

六)互动类栏目回应不及时。“依申请公开”“网上咨询”等栏受理不及时,回复时间长,超过法定时限。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制度。各地、各单位要参照《政府网站评分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

二)加大政府网站监管力度。强化政府网站日常自查工作,及时纠正网站错别字词。按照国家和省的网站检查标准,每月对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通过检查、整改、完善,不断推进政府网站各项功能建设。积极配合地委网信办和地区网安部门做好政府网站软、硬件的安全防护工作,营造安全有序的网站环境。

(三)建立政府网站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或参加网站安全管理、运维、信息撰稿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网站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增强网站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管理水平。注重提升发布信息把关能力,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敏感信息及数据要依据流程严格审核

四)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信件。对群众提交的“网上咨询”“依申请公开”“我向专员说句话”等栏目信件要及时理,网站管理员要坚持每天查阅信件,并针对群众所需、所求限内给予答复。

请各、各单位严格按照省、地领导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批示精神,加强网站管理,严格执行“三审制”,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规范。对存在的问题,要立改,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的公信力,为群众提供方便、高效的政府服务和政务信息。


 附件:1.大兴安岭政府网站信息统计—县(市、区).xlsx

           2.大兴安岭政府网站信息统计—地直部门.xlsx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1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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