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号】大兴安岭地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当前,全国多个省(区)市连续发生新冠肺炎疫情,10月27日我省黑河市发生本土疫情,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的严峻复杂态势。为全面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护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筑牢外防输入屏障。全区各交通“两站一场”和公路卡口要严格执行扫健康码、测量体温、查验行程码、核验身份证、查验涉疫地区人员核酸检测报告等措施。对返(来)人员应全部登记在册,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推送,对风险人员要实行闭环管控。边境县市要进一步强化防越界、防闯关、防偷渡、防走私“四防”措施,对边境江段管控要明确到责任人,明确到责任江段,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对在俄务工人员要密切关注、跟踪管理。
二、全面实行排查管控。疫情风险地区返(来)我区人员均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检测报告的实行落地即检,结果未出之前不得自由流动,同时进行风险评估,对风险人员分类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对拒不执行防疫政策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主动执行报备制度。疫情风险地区返(来)我区人员必须提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不主动报告疫区行程的,一经排查出将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造成社会影响或引起疫情传播危险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健康状态,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不要采取自行吃药、打针等自我治疗方式,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步行或乘坐私家车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如因出现症状自行治疗引起疫情扩散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谨慎权衡出行必要。倡导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出区,确需出行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管护区)报备,不报备或隐瞒行程的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公职人员要带头作表率,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谁派出谁负责。所有外出人员返区后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有序流动。
六、发挥监测预警作用。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就诊者严格测温、验码,加强门诊急诊患者、住院患者流行病学史问诊,发现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等情况的患者,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留观措施。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严禁接收有新冠肺炎十类症状的患者,一旦发现可疑症状人员,要立即采取留观隔离措施,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同时按规范流程进行闭环转运。药品零售机构对“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一律停止销售并封存下架。
七、严控聚集聚会活动。全区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大型会议、论坛、培训和各类展销、促销以及商业性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能够线上举办的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须举办的要控制在50人以下并由属地指挥部审批,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倡导居民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八、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全区各旅游企业暂停组团跨省旅游、暂停接待跨省团组,对外地前来的自驾游等旅游人员全部劝返。全区各景区景点和空间相对密闭的室内旅游场所,严格执行预约、错峰、限流等要求,严控流量密度,严防人员聚集,严格落实“防疫三宝”措施。
九、抓实冷链物流监管。各地要做好冷冻冷链食品、快递物流货品、邮政快件及运输、装卸、仓储、销售人员、环境的监测、预警、检测、消毒等管理工作。严格强化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主管部门要针对以上各个领域加强行业监管工作。
十、严格重点场所管理。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教学场所,要按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养老机构、精神病院、专业扑火队、监管机构等场所要进行封闭管理。
十一、加强公共场所防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旅店(民宿)、饭店餐吧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执行通风换气、环境消杀、客流疏导等防控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和进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扫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手部消毒、定期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发现执行不到位的,实行提示警告,经警告后仍然不予整改的,一律停业整顿。
十二、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广大居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注意咳嗽礼仪。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减少疾病感染风险。在取送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低温货品、快递包裹等时,要做好手卫生和物品表面消毒处理。
十三、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广大居民要充分认识接种新冠疫苗既是为个人健康负责的需要,也是应尽的社会责任。符合新冠疫苗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接种条件、无禁忌症的居民,要积极响应号召,做到应接尽接,共筑防疫安全屏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规定与本公告内容不相符的,一律以本公告为准。与疫情风险地区相邻的县区,要在此基础上采取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上述管控措施将视疫情发展变化随时调整。
大兴安岭地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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