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关于选拔地林直部分单位正处级岗位领导干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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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1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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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创新提名方式,拓宽选人视野,地委决定开展对地林直部分单位正处级岗位领导干部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数量
1.行署统计局局长后备人选1名;
2.地区档案局局长后备人选1名;
3.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台长后备人选1名;
4.行署工信委常务副主任(正处级)人选1名。
二、选拔人员范围
地委管理的现职正处级干部和副处级领导干部。
三、选拔岗位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52岁以下(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任职条件:正处级干部不受任职时间限制,副处级干部任职时间应满2年(时间计算到2013年11月30日,下同)。
3.学历条件: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相应资格条件:
行署统计局局长:中共党员,有较强的经济预测分析和研究能力,有从事统计、计划、财政、财务、审计等相关领导工作经历。
地区档案局局长:中共党员,有从事或主管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台长: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够认真执行党的新闻宣传工作方针路线,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从事或主管宣传、文化、新闻、广播、电视领导工作经历。
行署工信委常务副主任:熟悉宏观经济管理工作,有从事或主管发展计划、经贸外贸、财政财务、统计部门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和称职票之和均达到2/3以上,并被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担任正职的干部,所在领导班子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良好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许推荐: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分管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
四、选拔有关要求
1. 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须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由本级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个人自荐需经本级党委(党组)同意。
2. 个人自荐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本级党委(党组)受理并负责资格初审。对于初审合格的,由党委(党组)出具推荐函(并附本人自荐申请和相关经历证明等材料)报地委组织部(地区党政办公大楼530室,联系电话:2730530)。
3.每名推荐人选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4. 推荐截止日期:2013年12月20日17时。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2013年12月17日
一、选拔岗位及数量
1.行署统计局局长后备人选1名;
2.地区档案局局长后备人选1名;
3.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台长后备人选1名;
4.行署工信委常务副主任(正处级)人选1名。
二、选拔人员范围
地委管理的现职正处级干部和副处级领导干部。
三、选拔岗位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52岁以下(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任职条件:正处级干部不受任职时间限制,副处级干部任职时间应满2年(时间计算到2013年11月30日,下同)。
3.学历条件: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相应资格条件:
行署统计局局长:中共党员,有较强的经济预测分析和研究能力,有从事统计、计划、财政、财务、审计等相关领导工作经历。
地区档案局局长:中共党员,有从事或主管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台长: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够认真执行党的新闻宣传工作方针路线,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从事或主管宣传、文化、新闻、广播、电视领导工作经历。
行署工信委常务副主任:熟悉宏观经济管理工作,有从事或主管发展计划、经贸外贸、财政财务、统计部门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和称职票之和均达到2/3以上,并被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担任正职的干部,所在领导班子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良好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许推荐: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分管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
四、选拔有关要求
1. 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须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由本级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个人自荐需经本级党委(党组)同意。
2. 个人自荐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本级党委(党组)受理并负责资格初审。对于初审合格的,由党委(党组)出具推荐函(并附本人自荐申请和相关经历证明等材料)报地委组织部(地区党政办公大楼530室,联系电话:2730530)。
3.每名推荐人选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4. 推荐截止日期:2013年12月20日17时。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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