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安岭检察分院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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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0-1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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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兴安岭检察分院
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示
按照《大兴安岭检察分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考核,地区检察分院拟录用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予公示。
1、董天骄
2、刘霞
3、闫涵
4、顾宇国
5、于鸣
6、李秋斌
7、魏圣炎
如对以上人选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向以下部门反映:
地区检察分院干部科,联系电话:2119580
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2756322
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兴安岭地区检察院
2013年10月15日
终审:平台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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