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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聘请外国专家组织专家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03 06:4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县、区、林业局人社局(科),地林直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聘请外国专家组织项目(以下简称需求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围绕我区“生态固本、低碳转型、绿色崛起、富民兴区”的发展战略,组织需求项目并开始申报。应重点围绕生态旅游、绿色矿业、绿色食品、寒带生物、新能源等产业及各单位的实际需要来进行,从而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实现人才共享,为全面建设“生态型花园式”新林区奠定坚实基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外国专家需求表》

1、各申报单位登录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http://www.safea.gov.cn,点击“经技专家网上洽谈系统”进入(eo系统)注册,按提示逐项填写并提交。只有注册的单位才能录入《外国专家需求表》。

2、系统激活后,需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时按要求用中英文录入《外国专家需求表》,填表中应在“项目类型”中选择“国家资助”。

国家外专局将对省外专局批准上传的项目在eo系统中进行审批,批准后的项目将以“g20122300xxx”的形式显示。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后的外国专家组织项目,原则上均可纳入2012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对获得批准的项目,请各用人单位与外国专家组织及时沟通、洽谈,确定专家人选,保证项目实施。

eo系统使用手册可点击网站“系统简介”栏目获取。

3、在使用eo系统时出现的技术问题,请与国家外国专家局信息中心联系;对于系统的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国家外国专家局,以便进一步完善eo系统。

国家外国专家局信息中心联系人:付俊生

电话:010-68948899-50306

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技司联系人:钟震、刘威、梁沈平

电话:010-6842533268948899-50510

4、需求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1910

二、填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根据项目申报程序,凡已经在国家外专局eo系统中批准的需求项目,必须在申报下一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时随正式项目一起填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具体要求是:

1、用国家外专局统一编制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项目编号设置必须与eo系统中已批准的一致。在“项目情况”页面下的“项目类型”中选择“专家组织”;“外国专家情况”不填。

2、必须上报用以上软件生成打印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用软件生成的电子版一份。

2012年聘请外国专家组织专家项目是引智计划的重要部分,各主管部门应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保证数量和质量,按要求填写好《专家需求表》并正确译成英文,在 108前将打印的《专家需求表》一式三份报至地区引智办。

联系人:杨志宏

电话:0457-2756325

电子邮件:boy_now@163.com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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