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 清 地区行署党组成员、副专员,行署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负责公共安全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局。
协助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
联系司法局和国家安全局。
个人简介
1986.03 黑龙江省公安厅通讯电子计算机监察处科员;
(1986.03-1986.07 省公安干部学校培训;1989.07-1994.07 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与应用专业在职学习,获学士学位)
1994.07 黑龙江省公安厅通讯电子计算机监察处运行科副科长;
1996.07 黑龙江省公安厅通讯电子计算机监察处运行科科长;
2000.07 黑龙江省公安厅通讯电子计算机监察处副处长;
2000.09-2002.04 哈尔滨工程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
2004.04-2005.04 公派加拿大西门菲沙大学高级经济管理培训班学习;
2004.09 黑龙江省公安厅科技(信通)处副处长;
(2007.7-2010.9 北京大学微电子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9.12 黑龙江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处长;
2015.05 黑龙江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总队长;
2016.12 黑龙江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总队长;
2018.04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林管局党组成员、行署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18.11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党组成员、副专员,行署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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