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赵     清

赵 清 地区行署党组成员、副专员,行署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负责公共安全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局。 协助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 联系司法局和国家安全局。

个人简介

1986.03   黑龙江省公安厅通讯电子计算机监察处科员;

(1986.03-1986.07  省公安干部学校培训;1989.07-1994.07  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与应用专业在职学习,获学士学位)

1994.07   黑龙江省公安厅通讯电子计算机监察处运行科副科长;

1996.07   黑龙江省公安厅通讯电子计算机监察处运行科科长;

2000.07   黑龙江省公安厅通讯电子计算机监察处副处长;

2000.09-2002.04 哈尔滨工程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

2004.04-2005.04  公派加拿大西门菲沙大学高级经济管理培训班学习;

2004.09   黑龙江省公安厅科技(信通)处副处长;

(2007.7-2010.9  北京大学微电子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9.12   黑龙江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处长;

2015.05   黑龙江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总队长;

2016.12   黑龙江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总队长;

2018.04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林管局党组成员、行署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18.11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党组成员、副专员,行署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终审:平台超管
网站地图